“一盔一带”开罚!临沂首日50余名驾驶员受处罚

临房网 2020-06-0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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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6月1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开始对骑乘摩托不戴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改善城市交通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今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规定自6月1日起,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6月1日,记者在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部分值勤岗位看到,尽管先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仍有部分市民我行我素,对“一盔一带”的规定置若罔闻。直属二大队通过定点查控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违规驾驶员给予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当日,有50余名违法驾驶员受到处罚。


  在现场,交警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向他们发放宣传材料,讲明戴头盔的重要性。


  直属二大队的交警在当天的执法过程中,更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在对违章驾驶员处罚时,首先进行说服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处罚。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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