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村支部书记在危房改造款上“动起歪脑筋”被处分

临房网 2020-06-18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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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莒南县一村支部书记在危房改造款上“动起歪脑筋”。以“掉包”形式侵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400元,最后不仅要将其违纪所得款项已全部上缴,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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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道口镇一村时,对照村危房改造明细表,挨家挨户进行了暗访核实。当到达李某家门口时,他们看着眼前的老房子,非常地疑惑,“李某不是已经进行了危房改造吗?怎么还住着这样的房子?”

带着疑问,巡察人员上前敲开了李某的家门。经过交谈,巡察组得知,李某并未进行危房改造,也未得到补助资金。而村危房改造明细表上却非常明确地写着李某家危房改造已完成,且补助资金也发放到位。这是怎么回事?巡察组高度警惕,立即将这一问题进行上报,随后该县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转交当地镇纪委处置。

“你在2015年申请过危房改造吗?请看一下这些危房改造资料中拍的照片。”道口镇纪委接到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入村进行实地走访。

“我申请过,改造前的照片是在我家拍的,改造中和改造后的照片不是在我家拍的。”“你申请的危房改造为什么拍的别家的照片?”

“这……具体还是问我们村陈书记吧。”李某很为难的样子,不愿正面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我借李某之名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后,但并未对他家的房子进行改造。上级来村验收时,我带着他们去验收的是村民刘某家新建的房子。当时李某也在现场,承认那就是他家改造后的房子,他和房子还拍了合影照。我事先早已嘱咐过李某怎么说……”在铁的证据面前,陈某很快如实向调查人员交代了其违纪问题。

经核实,李某为该村贫困户。2015年6月,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某私自为其申请危房改造项目,改造方式为原址翻建。但李某实际并未进行危房改造。

2015年11月,以“掉包”的方式,李某的危房改造通过了项目验收。2016年8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400元拨付到了李某个人农商银行存折上。村党支部书记陈某立即骑着三轮车将李某带到了镇农商银行,让他将补助资金取出,然后以暂为保管为由全部揣进个人腰包。

2020年5月19日,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款项已全部上缴。

“作为任职十几年的村支部书记,我辜负多年来组织对我的培养,辜负了全村老百姓对我的支持与信任!”陈某在该村警示教育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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