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最高可获得奖励1000元 “临沂城管市民通”APP市民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临房网 2022-03-17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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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困难事、操心事、烦心事,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市民通过“临沂城管市民通”APP上传,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区域,即中环以内(西至西中环,东至联邦路,北至长春路,南至龙潭路-罗程路-柳工路)和高铁片区,城市主次干道墙到墙(或绿化带边缘到绿化带边缘)、公园、广场及其它市政管理区域(生活小区、单位内部暂不列入)的城市管理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试运行。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运行。

三、问题类型

(一)问题受理范围

1.环境卫生类:指城区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桶、公厕及垃圾收集站的附属设施等。

上报说明:暴露垃圾(大于0.5㎡),垃圾桶、果皮箱箱体污损,公厕及垃圾收集站设施损坏、环境脏乱、未按公示时间开放。

2.园林绿化类:指城区园林绿化及绿化附属设施等。

上报说明:绿化苗木枯死、缺株、歪斜、枝干折断;绿地裸露(大于0.5㎡);绿地脏乱、绿化弃料;绿化护栏、花架花钵、景观照明、座椅、雕塑、箱体、标牌等各类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破损等。

3.道路桥梁管理类:指城市桥梁、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等。

上报说明:桥梁护栏、拉索等桥梁设施破损严重;路面破损0.5㎡以上;路面凹凸超过3cm;路沿石缺失、移位明显等。

4.市政公用设施类:指各类井盖、路灯、线杆、护栏、消防设施、配电箱(柜)、健身设施等。

上报说明:包括设施损坏、缺失、歪斜;井盖缺失、损坏、沉陷或凸出路面(高差大于1cm),存在安全隐患等。

5.市容秩序类:指公共场所、沿街商铺周围相关的城市管理问题。

上报说明: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非法宣传广告、非法小广告问题等。

6.交通设施类:指交通信号、交通护栏、各种指示牌、公交设施、停车设施等。

上报说明:设施损坏、歪斜;标牌内容错误;存在安全隐患等。

7.施工管理类:指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等有关问题。

上报说明:工地渣土不覆盖、工地围挡(广告)破损;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渣土运输车辆车体不洁、重载不覆盖;施工废弃料清理不及时;工地周边环境脏乱差、工地出入口路面污损等。

8.突发事件类:指城市管理突发问题。

上报说明:管道爆管、道路塌陷、排水管道堵塞、架空线缆垂落等。

(二)不受理情况

1.供暖质量、市场管理、交通秩序、违章建筑、违规养犬和个人利益矛盾等超出“临沂城管市民通”受理范围的;

2.举报问题图片不清晰无法辨认或缺少远景、近景图片,无明显标志物判断位置的;

3.举报问题轻微,经审核不符合立案标准或者失去时效性的;

4.举报问题已在平台立案或处于处置过程中的;

5.经处置部门或者监督员核实问题不属实的;

6.虚假信息、人为制造的投诉问题、翻拍影像或其他恶意投诉等;

7.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列入上访类的问题;

8.对同一区域(路段)同一类型问题拆分多条举报的;

9.其他经认定无效举报的问题。

四、奖励方式和标准

(一)市城管委办公室成立市民监督举报中心和奖励支付中心,具体负责奖励核算和发放工作。

(二)奖励方式为银行卡转账,具体奖励发放情况每月在“临沂城管市民通”APP首页和“临沂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

(三)试运行期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以积分方式进行奖励,以市民有效上报案件数量计算积分。试运行结束后,根据积分排名情况进行奖励,个人领取奖励需满足最低积分100分。对有效条数相同的市民,根据试运行期间最后一条有效案件的举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界定,先举报的市民获得奖励。

一等奖5名:排名第1-5位,每人奖励1000元;

二等奖15名:排名第6-20位,每人奖励500元;

三等奖30名:排名第21-50位,每人奖励300元;

四等奖50名:排名第51-100位,每人奖励100元。

(四)正式运行期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市民举报的问题,经市民监督举报中心审核确认有效的,按照每件奖励现金3元的标准,由奖励支付中心统一发放。

每日按有效上报案件时间先后顺序,奖励前1000个有效案件,每个“临沂城管市民通”APP账号当月获得奖励累计不超过600元,每月总发放奖金额度不超过10万元,当月奖励资金按限额发放完毕后,不再进行奖励。当月有效奖励案件不足上限的,剩余金额累积至年底“热心市民”奖励使用。

(五)市民监督举报中心每月10日前,对前一月份市民上报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汇总奖励情况报送奖励支付中心,奖励支付中心于每月15日前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对市民举报的有效案件兑现奖励。

(六)适时开展年度城市管理“热心市民”评选活动,按照“临沂城管市民通”APP有效上报案件积分*70%+其它来源(签到、浏览新闻、点赞、评论等)积分*30%的方式计算得分,得分排名前10的评为“热心市民”,颁发证书,给予适当奖励,并在媒体宣传。

(七)市民上报问题数量以手机号码为唯一统计口径,合并统计有效条数。未实名认证且未按要求绑定银行卡的“临沂城管市民通”APP账号,不在奖励发放范围。

五、审核管理

(一)因特殊原因未能成功领取的奖励,由奖励支付中心统计及审核确认后,视情况重新发放。

(二)对采取多用户共享照片举报同一问题或使用多个账号多次举报同一问题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视情况注销注册账号,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宣传解释工作。


                                                                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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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者:zyf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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