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印发通知,中心城区要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临房网 2022-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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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下发《关于中心城区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切实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在项目立项、规划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开发项目预售许可等环节,对每个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加强管控,因地制宜,科学选配“渗、滞、蓄、净、用、排”海绵要素,抓好海绵设施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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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海绵城市建设是新时代城市转型发展的需要,是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有效路径,能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提升城市基础建设的系统性,是防治涉水“城市病”,实现城市更新,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


通知指出,我市中心城区实施海绵设施建设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建筑与小区


包括房屋建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学校及培训中心项目、医疗康养项目、文化展览馆、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厂房、第三水厂、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厂站等。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


包括新建、改建道路工程、道路提升工程、沿河路工程、连接线工程、延长线工程、桥梁工程、广场、公共停车场等。


(三)城市绿地与公园


包括五个区的综合公园,143个街角游园、口袋公园,其它绿化景观、生态修复、园林环卫提升项目等。


(四)城市水系


包括积水点治理工程、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湖河道治理提升项目、泄洪河渠清淤、排水改造工程、新建雨水边沟等。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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