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建部:鼓励金融机构对人才房贷利率予以优惠

临房网 2019-04-0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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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房网讯: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主要目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引进总部企业,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吸引各类人才来海南省创业就业。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目前该通知已经开始施行。该通知共分为4个部分,分别为解决总部企业人才住房问题、满足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基本住房需求、给予人才购房信贷支持、强化诚信管理。

  其中对于解决总部企业人才住房问题具体措施为,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其随企业迁入海南的员工,购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经海南省自贸区(港)招商工作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海南工作、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此外,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地区总部,或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在海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而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基本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到经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省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在资金信贷方面,通知指出未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买唯一住房,以及已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均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鼓励金融机构对引进人才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予以优惠。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降低人才租赁住房成本。


    编辑者:linfang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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