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交土地出让金 岂能要求业主“补缴”?

临房网 2019-12-1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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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2013年,开发商江西省福银土地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投资2.5亿元将宜春市奉新县城中心的“华林公园”地下空间改造成“新华林购物中心”。在未经招拍挂程序、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下,开发商对外公开销售了400多个店面。奉新县新华林购物中心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后,要求业主补缴“土地出让金”,否则无法办理产权证。


据报道,这个建设规模4.15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竟是开发商6年前在奉新“华林公园”转了一圈而萌发的一个想法。这一想法竟被提交到县政府会议上审议且县政府与其签订了开发协议。这一开发项目,6年后竟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这不得不让人深究,县政府会议审议了些什么?


一个想法就推进了一个项目,不得不说奉新县在推进项目落地上有气魄、有胆识,但产生了纠纷,县政府各部门就开始扯皮: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认为无法可依搁置此事;房地产管理局房产开发办称“管不了”;人防办称仅协调该项目按人防标准施工;自然资源局表示无法监管。一个即将投入使用且已出售三分之二店面的项目,竟然无一部门来管,不禁让人疑惑。


细思该项目从立项到开发再到销售,不难看出其中的问题。

其一,一家开发商竟向业主收取“土地出让金”,这一明显违法的收费行为为何没有部门予以监管?再者,开发商借收取土地出让金敛财,也没有部门站出来制止其这一违法行为,令人费解;此外,在未经招拍挂程序、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下,这家开发商已售出400多间门面,这种涉嫌欺诈的违法行为,竟然没有部门制止,导致购房者无法拿到产权证,400名业主极有可能面临投资“打水漂”的结局。


人们不禁反问:究竟是谁在给开发商大开方便之门?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调查,不要等到纠纷升级再来处理。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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