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 临沂市强化联勤联动执法

临房网 2019-12-1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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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为更有效地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以部门联勤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目前,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执法中发现应当给予行政拘留、涉嫌生态环境犯罪的案件,分别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并给予必要的技术协助。

  公安机关负责接收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的案件及线索,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对涉嫌生态环境违法、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行政拘留,对涉嫌生态环境犯罪、妨碍生态环境执法公务犯罪行为依法立案侦查。生态环境部门正在查处的生态环境污染行政案件可能涉及重大污染生态环境犯罪的,公安机关可根据生态环境部门需求和案件侦办工作需要,积极协助或者提前介入调查取证,避免调查线索中断、案件当事人逃逸或者证据灭失。

  检察机关负责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工作,坚决杜绝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行为。对疑难复杂、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等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意见》指出,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公安机关环境案件侦查部门应当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并商请检察机关环境案件刑检部门参加。遇到下列情况,可启动联动执法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对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前,经与公安机关会商,认为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者暴力阻挠的;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遇到恶意阻挠检查、恐吓威胁或者暴力抗法,认为确有必要公安机关配合的;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立案侦查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需要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做好取证、检验、评估污染损失的。

  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易发、高发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整治打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咨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就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咨询生态环境部门。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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